关于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外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7-12-27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外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外资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枣庄市、临沂市
建设情况: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提高南四湖滨湖、沿运和郯苍3片洼地区域河道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和抗灾能力,改善区内生产生活条件。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挖河道82.79km;新建或加固堤防60.73km、河岸护砌3.01km;建筑物共93座。工程属改扩建工程,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排水涵洞按10年一遇排水标准设计,堤防工程等级为4级,堤顶宽4.0m,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和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2009年2月,环保部批复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9]79号)。工程2011年8月开工,2016年6月完工。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措施已同时投入使用,环评批复的其它前提性、支持性、依托性、保障性条件也已完成或兑现,目前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项目管理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单位:山东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石伟南
联系电话:0531-86974447
联系邮箱:xmb5025@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已采取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意见和看法;对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4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一: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外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二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外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三:世行洼地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成员表
附件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东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12-27